为加大建筑市场监管力度,进一步规范总分包行为和用工关系,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秩序,构建和谐建筑业,近日,市建工局制定了《2007年南京市建筑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意见》,从5月10日起,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07年建筑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。
此次检查范围是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,含江宁区、浦口区(含高新开发区)、六合区、高淳县、溧水县、雨花台区、栖霞区(含新港开发区)、沿江工业开发区(含化学工业园区)。重点检查企业的总分包行为、项目部人员的使用情况、持证上岗率达标情况、分包明示牌使用情况、劳动合同签定情况、工人工资支付情况等。
为确保检查取得实效,市建工局成立了建筑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,设立了6个检查组(城区)和2个工作组。本次执法检查分为自查自纠阶段、执法检查阶段、督查处理阶段、总结验收阶段四个阶段。
《意见》还对查处方式以及工作要求作了具体规定。根据《意见》,在执法检查中,对不按规定签定分包合同、不按要求办理分包合同备案手续、未办理社会保险、持证上岗率不达标、不使用分包明示牌等违反建筑市场管理有关规定的,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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